(一)加强统筹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统筹开展车网互动顶层设计,积极推进配套政策、电价与市场机制建设,强化指导监督。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推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加快应用智能有序充电功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能源行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车网互动标准体系建设,指导开展相关国际标准合作。
(二)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动车网互动相关工作,加快推广智能有序充电,研究探索车网互动应用试点,推动将智能充放电设施建设和改造纳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范畴,对车网互动试点示范项目加大资金支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建立健全包括充电桩、充换电站、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在内的用户及第三方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电网企业要积极开展配套电网改造,加快智能有序充电和双向充放电业务体系建设,做好聚合商平台对接工作。新能源车企、充电设备制造与运营企业等要严格落实生产、销售与服务责任,支持车网融合生态建设。行业协会要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增进各方共识,共同培育产业生态。
(三)强化试点示范。国家能源局牵头开展车网互动试点示范工作。初步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鲁、川渝等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开展车网互动规模化试点示范,力争2025年底前建成5个以上示范城市以及50个以上双向充放电示范项目。支持示范城市和示范项目积极开展商业合作和服务模式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提高各方认可度和参与度,构建有利于车网互动发展的舆论氛围。